• 论我国刑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驳所谓我国刑法是封建专制的重刑主义的观点

    肖常纶

    <正>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其他三项基本原则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通过这次首都发生的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进行思索,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国刑法第2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充分表明我国刑法是惩罚、改造犯罪分子的武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但是,坚持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否定社会主义民主,污蔑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独裁”、“专制”,鼓吹以多党制和全盘西化来取代,有的宣称今天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已不复存在;有的主张以“人民民主参政”取代人民民主专政。刑法学界则出现所谓我国刑法是封建专制的重刑主义的观点。对这些言论和观点,我们必须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科学的有说服力的批判,澄清理论上的大是大非。

    1989年02期 5-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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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受贿罪的几个问题

    董鑫

    <正>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是党中央提出和目前正在进行的一件深得人心的大事,也是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鉴于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受贿罪的有关问题多有争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今拟对其中的几个问题略述管见,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一、对贿赂的理解 我国刑法理论上通常认为,贿赂是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或目的物,没有贿赂就无所谓受贿罪,因而确定贿赂的内涵和外延是认定受贿罪的要件之一。对贿赂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 财物说。又称金钱估价说,即认为贿赂仅指金钱或可以金钱计算的财物,而不包括其他不正当利益。其主要理由是:1.从我国的文字和法制史上看,对贿赂历来的解释是指金钱、财物,而不包括其他利益。2.从老解放区的刑事法规到新中国建立后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看,贿赂也仅指财物。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更明确规定受贿是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不包括其他非法利益。3.从司法实践看,如果贿赂包括非财物的不正当利益,就无法计算其数额,难于掌握,也分不清谁是受贿者,谁是行贿者。

    1989年02期 1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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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论破坏交通设备罪的几个问题

    鲁明东 ,邓万飞

    <正>当前,破坏交通设备的犯罪迭次发生且相当猖獗。社会广角镜头上显示: 长江、汉江上的航标标杆、航标浮槽、航运电话,顷刻之间化为乌有,取而代之的是他人房屋的房梁、猪槽及晒衣柱; 在铁路运输线上,八十年代“铁道游击队”的“勇士们”将若干铁轨下的枕木盗走,桥梁栏杆拆掉,多次险象环生。在这里,人们当然不会忘记贵昆线(湘湖支线)因数块鱼尾板被卸,而险些酿成大祸的报道。更有若干铁路沿线的通讯柱被砸坏,柱内电话机被窃走,信号机玻璃被砸碎,内装灯泡被盗; 在四通八达的公路线上,好端端的公路被挖被毁,变成了他人引水灌溉之渠;若干的公路标志被砸被盗,接之而起的是车毁人亡的悲剧一天天急剧上升;

    1989年02期 18-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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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谈“诬陷”与“反坐”的几个问题

    杨毅

    <正>“诬陷”并非今日所创,而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当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产生了国家和法律、诉讼,从而也就产生了“诬陷”的犯罪活动。揭开中外历史,不难看到诬陷无辜、制

    1989年02期 2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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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与省冶金系统经济法研究会联合召开1989年年会

    汪永源

    <正>贵州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与省冶金系统经济法研究会,在东道主贵阳耐火材料厂的鼎力支持下,于9月19日至21日,在贵阳联合召开了1989年年会。与会同志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从实践和理论上研讨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法律问题,尤其对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体、内容和客体,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法律特征,对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大贡献及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些问题的研讨必将对进一步完

    1989年02期 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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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

    方万瑞 ,汪永源

    <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受到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和重视。1980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重新公布

    1989年02期 25-27+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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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论我国著作邻接权保护的原因与设想

    梅慎实

    <正>著作邻接权(英文Certain Rights Called Neighbouring on Copyright,意为“与著作权邻接的一些权利”)是指表现者对其表演(表演作品),唱片制作者(包括唱

    1989年02期 28-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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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述保证合同的法律特征

    杨匀珍

    <正>保证是债的担保的重要法律形式,也是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法律手段,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在民事流转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促成合同的成立并确保其履行,搞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1989年02期 33-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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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合同赔偿金应包括间接损失

    石启光

    <正>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份。”关于违反经济合同赔偿金赔偿的损失范围问题,我国法学界历来有两种主张,一种认为赔偿金赔偿的只能

    1989年02期 37-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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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论行政裁判执行

    安国江

    <正>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判,在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如何保证其内容具体实现,是当前急需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行政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如不能付诸实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也得不到保障。因而在行政诉讼中,必须建立强制执行制度,规定强制措施,为行政裁判的执行提供法律依据和保证。今年四月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其中对行政裁判执行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本文拟对什么是行政裁判执行、裁判执行的条件以及执行措施略作探讨。 一 研究行政裁判执行,首要的问题是对什么是行政裁判执行给予界定。与民事执行、刑事执行以及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相比,行政裁判执行自有其特定的内涵。主要表现在:首先,

    1989年02期 39-4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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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一起房屋典当回赎案谈民法中诉讼时效的几个问题

    李绪志

    <正>民法中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有效期限。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即不受法律保护,其丧失的是胜诉权。这是众所周知的。

    1989年02期 42-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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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供的识破与防范的一般方法

    邓天杰

    <正>伪供,是被告人对抗审讯的惯用手法。在受审时,他们或颠倒黑白,虚构情节,以假乱真,或有意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此事说成彼事,把犯罪说成违法,竭力掩盖事实真象,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及时地识破被告人的伪供,防止被告人伪供,对于保证审讯的顺利进行,查清全案,扩大线索,打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伪供的识破 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谎言毕竟是假的,因此它必然要破坏犯罪活动的真实性,从而形成口供与各证据之间的矛盾,本次口供与前几次口供之间的矛盾,本次口供前后之间的矛盾,与同案犯口供之间的矛盾,等等。这就为我们识破伪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只要我们善于发现矛盾,利用矛盾,分析矛盾,就能识破伪供。常用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1989年02期 45-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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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保险案例

    川井健,多和田满,何其荣

    <正>1.产品责任保险 案例① 因汽车无“前倾保护装置”而受伤。 案情:昭和42(1967)年4月8日上午7时30分,某K乘某S驾驶的汽车外出,此车系M工厂制造,为某S所有。某K坐于该车后排座位。途中,某S急刹车,某K身体猛然前倾,由于该车前排助手席椅背无“前倾保护装置”,某K当时手撑椅背以减冲力,但其脸部仍撞在车内前方,造成面部挫伤,颈椎活动障碍等伤害,留下外伤性头颈疼痛症、中枢神经平衡障碍、听力障碍及轻度左眼球移动障碍等后遗症。 判决:制造汽车时,汽车制造者负有义务造出安全性能好的汽车,以避免一切可能预见的危险。人坐于汽车后排座位,行进中必采手扶前排助手席椅背的姿势。这也是应当预见的。

    1989年02期 50-51+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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